蓬溪县水务局
关于2018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维修养护目标任务资金分配方案及管理情况公示
根据省农水局《关于按时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财政资金改善灌溉面积目标任务的通知》(川农水【2018】9号)、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农[2017]221号)和《蓬溪县2018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决定对2018年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维修养护目标任务资金分配方案及管理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资金安排
(一)荷叶乡白联村:总投资5.1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0.1万元。
(二)黄泥乡思源村:总投资5.15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0.15万元。
(三)宝梵镇曾家店村:总投资5.1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5万元,群众投折资0.1万元。
(四)金龙乡岳家沟村:总投资5.05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0.05万元。
(五)农兴乡朝阳村:总投资20.3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补助2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0.3万元。
二、管理情况
该项目村开展了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山坪塘落实了管理主体和具体人员,管理主体为当地村民委员会。
三、公示时间
2018年2月11日-14日,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825-5392159或本人直接到县农建办(县水务局4楼)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蓬溪县水务局
2018年2月11日